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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牢记真实性是公证的生命----酒泉市司法局迅速传达学习贯彻司法部紧急通知精神 采取措施加强公证质量管理

时间:2017年05月26日来源:作者:admin浏览次数:

时刻牢记真实性是公证的生命

--酒泉市司法局迅速传达学习贯彻司法部紧急通知精神 采取措施加强公证质量管理

   近日,酒泉市司法局采取专题会议、微信连线、电话(短信)通知、下发文件等形式,组织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公证机构和每名公证员、辅助人员认真学习《甘肃省司法厅关于转发〈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北京市国立公证处违法案件情况的通报〉的通知》和《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证质量监管严防错证假证问题的紧急通知》(司明电[2017]17号)精神,并对加强公证管理、严防假证错证问题发生研究采取了五项措施。

   一是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组织各公证机构和公证员、辅助人员深入学习《公证法》等相关法规,进一步加强对公证工作严肃性的认识,教育引导公证机构、公证工作人员从维护法律尊严、预防矛盾纠纷、提高社会运转效率、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高度充分认识公证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把真实性作为公证工作的生命来抓,采取有效措施,坚决确保公证事项真实、合法。

   二是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按照《公证法》和司法部、省厅的通知精神,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公证质量监管制度,加强教育培训,严格工作程序,严肃查处违规办证行为、严防关系证、金钱证等严重损害公证公信力的行为发生。

   三是加强内部管理。各公证机构要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办证程序,严格办证条件,加强受理、收费、调查、办证、审核、出证、回访等环节的工作,严格落实公证员公证质量终身责任制度,以规范化管理促进和提升公证的质量。

   四是强化职业教育。结合传达学习通报精神,开展公证职业道德、职业法规、职业纪律教育,教育引导每名公证员和辅助人员时刻绷紧质量弦,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严谨细致开展公证工作,使每一份公证文书都能经得起事实、法律和时间的检验。

   五是加强工作公证质量检查。结合学习,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工作公证案件质量自查、互查、评查工作,对以往办理的公证案件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组织进行整改,并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和加强的制度措施,进一步推动形成确保公证质量的长效机制。

   目前各项措施正在落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