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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东南街道调委会调解员于常华先进事迹

时间:2016年12月22日来源:市司法局作者:浏览次数:

  巧打调解“四张牌”甘当社区“守护人”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东南街道调委会调解员于常华先进事迹


  于常华,男,汉族,中共党员,现年54岁,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东南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工作近三十年来,扎根基层,情系群众,以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投入人民调解工作中,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调解办法,为构建和谐平安社区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了群众敬重和爱戴。2001年至今,先后多次获得酒泉市优秀共产党员、肃州区优秀共产党员、肃州区司法局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巧打“实”字牌,甘当街道“活地图”


  于常华同志1981年工作,工作35年来,除刚工作任肃州区总寨镇水利专干外,其余近30年一直从事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他1987年4月调任肃州区总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先后在总寨镇调委会、上坝镇调委会等农村调委会工作15年,2002年从农村调委会调到肃州区新城街道调委会、东南街道调委会。在近30年基层工作实践中,无论是在农村还是在城区,他主动和辖区组织衔接,掌握居民基本信息,特别是经常走村入户、深入社区楼院,和群众交心、嘘寒问暖,帮助群众解决思想和生活中的问题,迅速和老百姓打成了一片,居民也把他当成了贴心人,他也成了全肃州区司法系统有名的社区“活地图”。

  2014年9月,于常华同志在入户走访中了解到,广厦社区辖区内中兴家园小区63户居民,因入冬取暖问题,居民连续上访,他意识到,如不能及时解决,很可能使矛盾激化,甚至会造成群体上访,于是他和同事深入每一户居民家中,耐心认真地了解情况,把居民们的意见一一记录在册,详细整理成7条意见,在与供暖部门反复协调后,逐条解决,终于使居民在寒冷的冬天到来之前,享受到了来自党和政府的阵阵暖意。正是由于于常华同志对社区情况的熟悉,最终平复了居民们的怨愤,维护了社区的稳定和谐


  巧打“情”字牌,化解矛盾萌芽期


  于常华同志工作的东南街道位居老城区东南片,辖区面积7平方公里,常住居民22820户,人口76590人、流动人口16020人,7个社区。近年来,于常华同志针对辖区片区大,流动人口多、弱势群体多、上访人员多、民间纠纷矛盾多的特性和所带来的压力,积极和社区组织沟通信息掌握情况,主动靠前一线,深入社区楼院,特别是他立足于一个“早”字,早发现矛盾、早进行研判、早介入调解,同时突出一个“情”字,向纠纷双方介绍自己多年来调解相似案例,以案说案、动至于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地分析原因,比前比后推演后果,通过这种方式,有效地做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2014年7月,肃州区上坝镇光辉村刘某,在野猪沟沙场挖沙时,被沙掩埋,挖出后在送往医院救治时,不幸死亡,刘某家人及亲属大闹医院,作为医患纠纷成员单位,肃州区司法局考虑到于常华同志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积累了多年工作经验,派他去参与调处。他利用情缘、地缘的情感优势提出了符合法律规定的建议,得到了死者亲属的认同,使这桩闹医纠纷得到了合理化解。


  巧打“法”字牌,依法调解促和谐


  依法调解是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原则。于常华同志始终抱着一个理念:“决不能叫矛盾激化,更不能让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他坚持严格调解与灵活处理相结合,努力做到小事不扩大,大事不激化,力争给每个当事人一个公正公平的说法和交待。多年来,直接参与调解的家庭、邻里、婚姻、物业等各类民事纠纷达820余起,调解成功率98%,防止“民转刑”案件30余起,防止因民间纠纷调解不及时而转化刑事案件20余起,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时期,确保了社区和谐平安。

  2014年12月18日居住在西关路9号楼2-4-3号的向某因外出经营汽车,家中无人,室内暖气管头爆裂,导致水流入三楼住户公某家,造成公某家中墙面严重侵蚀,地板涨裂变形,形成一系列经济损失,随引发纠纷。他得知后采取多种措施查找向某,查明事实,依法依规给向某做思想工作,经过数次调解,根据事发始因情况,本着依法合理的原则,“法与情”的结合,最后使双方达成了赔偿共识,公某获得了人民币5400元的损失补偿。回访中,公某家人感动的说:“如果不是于主任的帮忙,我可能就犯法了”。简单的话语真实表达了公某的内心。


  巧打“新”字牌,延伸网格建机制


  于常华同志负责东南街道各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在他的指导下,相继建立了人民调解组织、治保组织、联防组织,增进人民调解工作互通、互融、共抓、共管工作模式,使街道社区人民调解工作走上正规化轨道。

  一是调解工作制度化。制定了人民调解的各类工作制度,并严格指导工作人员按制度操作,做到有章可循。二是法律法规通俗化。为使一些调解常用法律法规通俗易懂,人民调解委员会制作张贴了血亲示意图,达到了一目了然的法律宣传效果。三是调解程序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按照调解程序制作了调解程序流程图,使当事人按照调解程序主张权利,调解程序规范化。四是回访制度经常化。为确保调解工作得到较好的执行,人民调解委员会实行了调解回访制度,对调解成功的纠纷在三十日内进行回访,做到了调解工作有始有终,受到了群众的称赞和好评。2015年,应城镇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需要,经过他多次请示汇报,争取建设资金5万多元建立了东南街道人民调解室,延伸和构建了基层调解网格载体,为推进调解工作夯实了组织和物质基础。

  多年来,于常华同志无论在农村,还是在城区,他心系群众,默默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凭着对工作的执着,对百姓的热情,无悔奉献于基层工作,无愧于自己基层人民调解员的称谓。